行业资讯 2026-04-18 7 阅读 0 推荐

法院审结直播账号合伙纠纷案,明确账号收益分配原则

某地法院审结一起因直播账号归属及收益分配引发的合伙纠纷案,该案系两名合伙人共同运营直播账号创业后产生分歧,法院结合账号注册、实际运营及投入情况,明确账号使用权归属和收益分配规则,为同类直播合伙纠纷提供了明确指引,成为昨天互联网直播领域的热门事件。

据悉,两名合伙人怀揣创业热情,共同成立公司从事服装直播带货业务,其中一名合伙人以自己此前注册的个人账号作为直播主力账号,两人共同投入资金租赁场地、挑选样品、聘请运营团队,分工负责主播和副播工作,账号粉丝量和销售额快速增长,直播收益均转入该合伙人个人绑定账户。

合作一段时间后,其中一名合伙人突然离开,独自继续运营该直播账号,拒绝向另一名合伙人分配收益,双方协商无果后,公司将该合伙人起诉至法院,要求确认账号使用权归公司所有,并返还全部直播收益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,直播账号所有权归属于平台,使用权归属应遵循约定优先原则,在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,需综合考量账号注册过程、实际运营情况、各方投入及贡献度。该案中,涉案账号注册于公司成立前,与公司无直接关联,无法认定账号使用权归公司所有。

关于收益分配,法院认为,账号价值来源于持续运营和投入,两名合伙人在合作期间的资金、人力投入均属于公司对账号的贡献,合作期间的直播收益应归公司所有,由股东依法分配;后期该合伙人独自运营账号产生的收益,虽属于其个人劳动成果,但账号前期积累的粉丝、流量与公司前期投入密切相关,需酌情向公司支付部分收益。

最终,法院判决驳回公司要求确认账号使用权的诉求,判令该合伙人向公司支付合作期间全部收益及部分后期收益。法官提醒,合伙开展直播创业时,应提前签订书面协议,明确账号使用权、运营分工、收益分配及退出机制,避免后续产生纠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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